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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分行個人財富管理服務收費表」修訂通知


尊敬的客户:


由2020年10月1日(「生效日」)起,本行的「個人財富管理服務收費表」將作出以下修改:

[8]「銀證轉賬」服務費適用於 閣下賬戶在過去一個月曾透過本行「銀證轉賬」交易服務(包括從本行發起的“銀行轉至商戶”及“商戶轉至銀行”兩類交易)成功完成賬戶與證券公司賬戶間的資金劃轉交易。具體收費規則如下:


1) 當閣下賬戶過去連續三個月平均「綜合理財總值」低於 HKD100,000:按過去一個月發生上述「銀證轉賬」交易的證券公司數目計算:首家證券公司豁免;其後每家證券公司收取 HKD10/ 等值港元之外幣,最高收取 HKD150/ 等值港元之外幣; 


2) 當閣下賬戶過去連續三個月平均「綜合理財總值」等於或大於 HKD100,000,則豁免當月收費。 


本收費規則於2020年10月1日生效,每個月的15日扣收,首次收費日期為2021年1月15日。如扣費時客戶開戶未滿三個完整日曆月,則豁免當月收費。如扣收時賬戶港幣餘額不足,則扣收等值其他貨幣,扣取順序為HKD、USD、CNH、EUR、GBP、JPY,執行匯率為扣收費用當時的銀行牌價。


例子說明:(僅供參考)


實際例子 1

客戶A於2020年10月1日(或之前)成功開立本行個人財富管理賬戶,並於2020年10月至12月這三個月的賬戶平均「綜合理財總值」等於或大於 HKD100,000,則不論客戶在2020年12月發生上述「銀證轉賬」交易的證券公司數目為多少,在2021年1月15日,本行將豁免該客戶「銀證轉賬」服務費


上述客戶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這三個月的賬戶平均「綜合理財總值」低於 HKD100,000,按照客戶在2021年1月發生上述「銀證轉賬」交易的證券公司數目僅為1家券商,因此,在2021年2月15日,本行將豁免該客戶「銀證轉賬」服務費


上述客戶於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這三個月的賬戶平均「綜合理財總值」低於 HKD100,000,按照客戶在2021年2月發生上述「銀證轉賬」交易的證券公司數目為>3家券商,因此,在2021年3月15日,本行將收取該客戶「銀證轉賬」服務費 HKD20


其後,按上述收費規則以此類推。


實際例子 2

客戶B於2020年10月2日成功開立本行個人財富管理賬戶,在2021年1月15日,由於客戶開戶未滿三個完整日曆月,本行將豁免該客戶「銀證轉賬」服務費


上述客戶於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這三個月的賬戶平均「綜合理財總值」等於或大於 HKD100,000,則不論客戶在2021年1月發生上述「銀證轉賬」交易的證券公司數目為多少,在2021年2月15日,本行將豁免該客戶「銀證轉賬」服務費


其後,按上述收費規則以此類推。


請注意,若閣下於上述服務收費調整生效日起繼續使用本行之有關服務,上述修訂即對 閣下具有約束力。若 閣下不接受上述修訂,本行將可能無法繼續為閣下提供相關服務。 閣下可於生效日起到本行網站 http://hk.cmbc.com.cn/usefulinfo/download/personal/personal/index.htm 索取新修訂之「香港分行個人財富管理服務收費表」。


如有疑問,請致電客服熱線(國內)95568/(香港)852-25195568。


中国民生银行香港分行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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