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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资金奖赏
新年新金喜(已结束)

财富管理客户在推广期内任一月度存入新资金达HK$ 1,000,000或以上等值,并于翌月起维持三个月平均「综合理财总值」不低于HK$ 1,000,000,即可享HK$ 1,800 现金奖赏!(此优惠已结束)

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之条款及细则。


条款及细则


1. 本活动之推广期由2023年2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推广活动只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个人财富管理」客户。

3. 「个人财富管理」客户须于推广期内向本行提交对应之交易指示且被确认成功,方可享对应之奖赏。

4. 符合本推广活动要求的新资金是指「个人财富管理」客户在推广期任一月度内由其他银行以转账汇款(包括转数快(FPS)、本地清算所自动转账系统(CHATS)、电汇(SWIFT)及「香港快汇」,并不包括透过本行「银证转账」服务从“银行转至商户”之款项)、本票或支票方式存入客户「个人财富管理」账户的款项后,该月末的「综合理财总值」对比2023年1月31日末的「综合理财总值」净增不少于港币1,000,000元(或等值)之金额。

5. 「综合理财总值」包括客户账户之每日存款及指定投资理财产品之市值总结余。

6. 所有外币结余及外币交易金额以本行不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港币计算。有关计算结果概以本行记录为准

7. HK$ 1,800现金奖赏将根据下表适用的情况,于对应的奖赏发放期存入客户之「个人财富管理」账户:

8. 每位合资格客户只可于推广期内获享现金奖赏一次。

9. 客户不可同时享有本行其他优惠

10. 本推广活动不适用于跨境理财通服务之“南向通”香港投资专户

11. 若客户于达到推广活动要求后,奖赏发放期间已不再持有本行之「个人财富管理」账户,客户将会被取消获取本推广活动之奖赏的资格

12. 本推广活动涉及的一切服务及交易记录皆以本行之记录为准

13.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或取消此优惠及/或修改此等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无须另行通知

14. 如有争议,本行对以上条款的解读有最终决定权。


例子说明:


重要事项:

  外币兑换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选择将币种进行兑换,可能受外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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