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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理财通专属礼遇
跨境理财通专属礼遇 (已结束)



礼遇一:迎新奖赏

全新客户于推广期内,开立跨境理财通南向通投资专户(「南向通」投资专户),并成功由「南向通」汇款专户汇入 人民币5万 至「南向通」投资专户,可获享HK$ 500 现金奖赏!


礼遇二:新资金奖赏

全新/现有「南向通」客户于推广期任一月度内,成功由「南向通」汇款专户净汇款金额达 人民币100万 至「南向通」投资专户,并在翌月起连续三个月维持有关结余,可获享HK$ 3,000 现金奖赏!

 

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之条款及细则。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本活动之推广期2023712023年1231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推广活动只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客户

3. 本条款细则所载之银行产品及服务须受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客户申请资格、申请流程及条款约束

4. 客户须于推广期内向本行提交对应之交易指示且被确认成功,方可享对应之奖赏。

5. 客户可同时享有多项优惠,惟须受每项优惠之条款及细则约束。

6. 若客户于达到推广活动要求后,奖赏发放期间已不再持有本行之「南向通」投资专户,客户将会被取消获取本推广活动之奖赏的资格。

7. 本推广活动涉及的一切服务及交易记录皆以本行之记录为准。

8.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或取消此优惠及/或修改此等一般条款及细则、迎新奖赏之条款及细则新资金奖赏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无须另行通知。

9. 如有争议,本行对一般条款及细则、迎新奖赏之条款及细则新资金奖赏条款及细则的解读有最终决定权。

迎新奖赏之条款及细则

全新客户的定义:客户在推广期起始日前12个月内未曾持有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南向通」投资专户;且客户须满足本行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客户的有关申请资格,于推广期内向本行提交「南向通」投资专户的开户申请,成功开立账户。

全新客户须于「南向通」投资专户开立后,于推广期内由客户「南向通」汇款专户汇款该「南向通」投资专户,并且汇款金额累计人民币 5万方可获赠HK$ 500之现金奖赏。

现金奖赏将于20241月31日或以前存入客户之「南向通」投资专户

每位合资格客户可于推广期内获享迎新奖赏一次。

例子说明:

全新客户于2023年7月3日成功开立「南向通」投资专户,于202312月31日或之前,由「南向通」汇款专户汇款该「南向通」投资专户,汇款金额达人民币 5万客户可获赠HK$500 现金奖赏,该奖赏将于2024年1月31日或以前存入客户之「南向通」投资专户

新资金奖赏之条款及细则

1. 汇款金额的定义于推广期任一月度内,成功客户「南向通」汇款专户「南向通」投资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减去「南向通」投资专户汇至「南向通」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所有有关汇款金额均以本行记录为准。

2. HK$3000 现金奖赏根据下表适用的情况,于对应的奖赏发放存入客户之「南向通」投资专户

成功汇入净汇款金额

达人民币100万(「新资金」)

日期(包括首尾两天)

并于翌月起连续三个月

维持成功汇入新资金后之有关结余

现金奖赏发放期

20237月1日2023731

20238月至2023年10

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

20238月1日20238月31日

2023年92023年11

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

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30

2023年102023年12

2024年1月31日或之前

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

2023年112024年1

2024年2月29日或之前

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

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

2024年3月31日或之前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024年1月至2024年3月

2024年4月30日或之前

3. 如持有「南向通」投资专户的全新或现有客户符合新资金奖赏优惠的所有条件,本行将于对应的现金奖赏发放期内将HK$3000 现金奖赏存入客户之「南向通」投资专户。

4. 每位合资格客户可于推广期内获享新资金奖赏一次。

5. 例子说明:

例子

2023年6月30日

「南向通」投资专户结余(人民币)

汇入净汇款金额维持关结余之详情

人民币)

是否

符合奖赏资格

奖赏发放期

1

0

于2023年7月期间由「南向通」汇款专户汇入100万「南向通」投资专户

「南向通」汇款专户「南向通」投资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100万

「南向通」投资专户「南向通」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0

汇款金额=100-0=100

于2023年8月2023年10月期间「南向通」投资专户维持有关结余

2023年11月30日(或之前)

2

10

2023年7月期间由「南向通」投资专户汇10万「南向通」汇款专户

于2023年8月期间由「南向通」汇款专户汇入100万「南向通」投资专户

「南向通」汇款专户「南向通」投资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100万

「南向通」投资专户「南向通」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0

汇款金额=100-0=100

于2023年9月2023年11月期间「南向通」投资专户维持有关结余

2023年12月31日(或之前)

3

0

2023年7月期间由「南向通」汇款专户汇入100万「南向通」投资专户

「南向通」汇款专户「南向通」投资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100万

「南向通」投资专户「南向通」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0

汇款金额=100-0 =100

于2023年8月2023年10月期间,由「南向通」投资专户汇出50万「南向通」汇款专户未能满足连续三个月维持有关结余的要求。

不适用

4

10

2023年7月期间由「南向通」汇款专户汇入90万「南向通」投资专户,未能满足存入汇款金额达人民币100万的要求

「南向通」汇款专户「南向通」投资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90万

「南向通」投资专户「南向通」汇款专户之累计汇款金额=0

汇款金额=90-0 =90

 

不适用

重要事项:

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或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美金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外币兑换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选择将币种进行兑换,可能受外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本文件并不构成对任何人士提出进行上述任何交易或任何类似交易的招揽、邀请或建议,亦不构成对未来价格变动的任何预测。

投资者不应只单凭本文件而作出投资决定。

本文件未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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