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个人银行 > 优惠推广 > 跨境理财通2.0 “南向通”专属礼遇
跨境理财通2.0 “南向通”专属礼遇
跨境理财通2.0“南向通”专属礼遇


跨境理财通2.02024226日正式落地,新政策优化放宽准入门槛、投资额度和可投资产品范围,为大湾区居民提供更丰富多元的投资机会。

 

四大新亮点

 

1. 提升可投资额度:

  “南向通”及“北向通”个人净额度提升至300万元人民币。如您同时选择银行和持牌法团/证券公司渠道进行投资,两种渠道投资额度各为150万元人民币

2. 降低“南向通”投资者准入门槛 :

■ 内地投资者参与门槛从连续缴纳社保或个人所得税“满5年”降低为“满2年”

■ 增加“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作为家庭金融资产准入备选条件之一

3. 扩大“北向通”可投资产品范围 :

■ 公开募集证券基金风险等级调整为R1R4(商品期货基金除外)

■ 新增内地销售银行的人民币存款产品

4. 扩大“南向通”可投资产品范围:

 投资产品(不包括在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和交易的投资产品)包括

■ 所有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主要投资大中华区股票,且经香港分行评定为“非复杂”的基金

■ 上述提到的基金外,在香港注册成立并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且经香港分行评定为“低”风险至“中高”风险及“非复杂”的基金但不包括高收益债券基金和单一新兴市场股票基金


查看跨境理财通开户指引

查看支持办理网点


跨境理财通2.0“南向通”专属礼遇

 

全新客户于推广期内开立跨境理财通南向通投资专户(「南向通」投资专户),透过本行电子银行办理3个月的人民币/美元定期存款,可享以下定期存款特惠年利率(简称“特惠年利率”):


币种

存款期

年利率

人民币

3个月

5.18%

美元

6.18%


*上述定期存款特惠年利率以2024年2月26日公布的南向通定期存款特惠年利率为例并仅供参考用途而非保证,实际特惠年利率或因应当时市场情况而有所更改。定期存款会因币种、存期、存款金额而有不同的特惠年利率。本行将于合资格客户办理定期存款时确定最终适用的特惠年利率。


有关详情,请参阅以下之条款及细则。

 

”南向通“专属礼遇优惠(「优惠」)条款及细则

1. 本优惠之推广期由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止,包括首尾两天(「推广期」)。

2. 本推广活动只适用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行」)之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全新客户,通过本行电子银行办理3个月的人民币/美元的定期存款。

3. 全新客户的定义:客户在推广期起始日前12个月内未曾持有本行之「南向通」投资专户;且客户须满足本行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客户的有关申请资格,于推广期内向本行提交「南向通」投资专户的开户申请,成功开立账户。全新客户于本文亦称为合资格客户。

4. 设立本优惠之人民币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美元定期存款起存金额为美元5万元。设立本优惠之定期存款金额上限受“跨境理财通”南向通个人额度限制。

5. 不论币种、存款金额、存款期,每位合资格客户于推广期内只可享本优惠一次,优惠名额先到先得,额满即止。

6. 上述定期存款特惠年利率以2024年2月26日公布的南向通定期存款特惠年利率为例并仅供参考用途而非保证,实际特惠年利率或因应当时市场情况而有所更改。定期存款会因币种、存期、存款金额而有不同的特惠年利率。本行将于合资格客户开立定期存款时确定最终适用的特惠年利率。

7. 若合资格客户同时符合其他相关产品及服务之推广优惠资格,本行保留向合资格客户只提供其中一项优惠推广之权利。

8. 本条款及细则所载之银行产品及服务须受现行监管规定、跨境理财通南向通客户之申请资格、申请流程及相关条款约束。

9. 除客户及本行以外,并无其他人士有权按《合约(第三者权利)条例》强制执行本条款及细则的任何条文下的利益。

10. 本条款及细则受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所管辖,并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诠释。

11. 本推广活动涉及的一切服务及交易记录皆以本行之记录为准。

12. 本行保留随时更改或取消此优惠及/或修改此等条款及细则之权利,而无须另行通知。

13. 如有争议,本行对以上条款的解读有最终决定权。

重要事项:

人民币投资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或亏损风险。客户如将人民币兑换为美金或其他外币时,可能受人民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外币兑换受汇率波动的影响而可能产生获利机会及亏损风险。客户选择将币种进行兑换,可能受外币汇率的变动而蒙受亏损。

基金:投资涉及风险,基金价格可升亦可跌,甚至可能变成毫无价值。买卖基金未必一定能够赚取利润,反而可能会招致亏损。投资于非本土货币结算的基金或会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本金出现亏损。任何基金的过去表现并不一定可作为将来表现的指引。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基金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 阁下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文件不构成对任何人士提出进行上述任何交易或任何类似交易的招揽、邀请或建议,亦不构成本行向香港以外公众积极推广「跨境理财通」。投资者不应只单凭本文件而作出投资决定。

以上风险披露并未披露所有涉及的风险,亦不会考虑民生银行香港分行不知情的个人情况。倘有任何关于进行交易或投资涉及性质及风险等方面的疑问, 阁下应征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本文件未经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或香港任何监管机构审阅。


©版权所有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分行 京ICP备05020372号
本站支持IPV6访问